注册服务条款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注册瀚缔海外仓会员。在注册前请您仔细阅读如下服务条款:
本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甲方是指注册用户,乙方是指深圳市瀚缔跨境电商有限公司(下称瀚缔海外仓),本协议对双方均有合同约束力。
用户在瀚缔海外仓(瀚缔海外仓所有的网站和软件,含PC、Web端)登记注册成为瀚缔海外仓的会员,双方均须遵守本服务条款,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注册成为会员后,在使用瀚缔海外仓提供的各项服务前,应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
一、特别申明
1、本网站是由瀚缔海外仓拥有及营运,本网站平台上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瀚缔海外仓拥有。
2、瀚缔海外仓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服务条款",并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告。如瀚缔海外仓会员不同意相关修订,请立即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本网站公布,即产生效力。如瀚缔海外仓会员继续使用"服务",则将视为用户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瀚缔海外仓会员与瀚缔海外仓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条款"为准。
二、会员注册
1、用户进行注册时,必须填写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如果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瀚缔海外仓保留结束用户使用服务资格的权利。倘若用户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瀚缔海外仓有合理理由怀疑所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瀚缔海外仓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对瀚缔海外仓所提供"服务"(或其任何部份)以任何形式使用。用户的用户名中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瀚缔海外仓正常运营秩序等的相关信息。
2、用户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设置密码、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并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用户即成为瀚缔海外仓会员。用户对该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且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盗用会员账号、密码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瀚缔海外仓客服人员。用户理解瀚缔海外仓对用户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瀚缔海外仓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注册成功,并已设置相应密码后,可以随时登陆网站账户信息页面更改其基本信息。
三、双方协议
乙方为瀚缔海外仓,甲方(会员以下简称甲方)欲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仓储及发货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的标准按照服务提供时双方商定的报价执行。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采用的方式结算运费及服务费用,甲方可采取以下方式支付运费:1)预付运费及服务费用的50%,即甲方提前支付发货所需全部尾程运费及服务费用的50%,乙方收到款项后进行收货入仓等服务并且安排发货;2)甲方与乙方签署服务协议,乙方给予甲方一定额度,先发货后付运费,乙方将定期或定额与甲方进行业务结算,如甲方服务费欠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乙方有权取消甲方协议额度。甲方如对账单有异议,应在账单出来后24小时内向乙方客服申请人工对账并确认账单,甲方在超过前述期间不反馈信息,视为对乙方提供账单确认。账单确认后5自然日内甲方未付款的,自第6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3、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Paypal支付和外币信用卡支付的方式,Paypal支付以我司收到货款日期为准,付款时请备注甲方在乙方注册的会员账号,收款账号可在瀚缔海外仓官方网站会员账号中或客服查询。
4、瀚缔海外仓所公布时效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收为准。
5、甲、乙双方在一单托寄物中有争议或纠纷,甲方不得以此一单争议或纠纷未处理完结为由拒付或延付其他单正常货物产生的服务结算。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否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1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协议,取消对甲方的授信额及停止转运甲方货物;
2.甲方应妥善包装托寄物,且包装应符合相关安全运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快运物品安全运输要求等)。若所交付的物品属于易损坏的物品(如瓷器、玻璃等)时甲方应作特殊包装处理加强内外包装,做足一切措施保障托寄物安全运输并且在交付运输时作特殊声明,同时并在运单的栏上予以注明。否则,该物品的任何损坏、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的保证并承诺:
(1)所有快递运单、国际小包面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发票上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及质量与实际交付的货物相符。如有不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罚款和所有责任,同时,乙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协议。
(2)甲方保证交付运输的货物符合有关海关和进出口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的声明及其填写的内容都是真实、完整(全面)、准确的。
4.甲方应对承运货物自行购买保险。
5.如因甲方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低申报、货物侵权、违规品、无法提供许可文件的限制类产品等)造成货物在目的地无法正常清关并被目的国政府部门强执要求退回的货物,如果退回产生运输费用或其它费用,甲方应全额承担。又如非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被退回或滞留等所产生的运输费用或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库存储空间、代发货、处理退货等相关服务。
2. 乙方仅提供货到仓库后的服务内容,不提供甲方货物的进口清关、报税等相关服务;
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承运货物的运单及物流查询,按需提供包装必须的纸箱、包装防水袋、不干胶纸、及其它特殊包装要求(费用另计);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或出于安全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托寄物开封检查、核实。如发现托寄物属不予托寄范围,乙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或交有关部门处理,并有权收取所发生的费用。
5.如遇海外退件问题,甲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不明确告知乙方要求退回和愿承担所有费用的,乙方有权做弃件处理,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乙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免责条款:
因下列原因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延误派送、无法派送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测、无法控制或无法避免的客观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大雾等恶劣天气;罢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规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抢劫、飞车抢夺等暴力犯罪。
2.因托寄物的自然性质、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造成的。
3.乙方自寄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起赔偿要求的。
4.目的地国家法规政策限制、目的地邮政或承运商不支持妥投信息上传、目的国禁止进口货物或收货人不能提供相关进口文件协助完成清关等原因造成承运货物不能顺利送达或不能显示妥投信息的。
5.因收件人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如盗窃、抢劫、交通事故等)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延误派送、无法派送的,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报警、证据保全、鉴定等)向该第三方索赔。
6.无论托寄物是否保价,如果甲方或乙方就托寄物已经购买了保险,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托寄物毁损灭失的,保险公司已经向甲方承担或许诺承担保险理赔责任后,乙方在此范围内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法律监督: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如发生瀚缔海外仓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合法条款则依旧保持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